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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
错过6个月申请再审时效,多年后有新证据,有何救济渠道再审?
问题类型:
其他
【信件内容】
错过6个月申请再审时效,多年后有新证据,有何救济渠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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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王俊东
发信时间:
2022/12/19 5:53:59
【信件回复】
您好!来信反映错过6个月申请再审时效,多年后有新证据,有何救济渠道再审的问题。 依照法律规定,您若有证据证明:发现新证据的时间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六个月期限内的,仍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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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2/12/19 16: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