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6-07-22 点击数量:372

2016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

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现将2016年度抓党建工作承诺如下:

一、工作项目及目标任务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3、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树立干净担当形象。

4、围绕创先争优,扎实推进三型党组织建设。

5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

二、落实措施及完成时限

1.科学设置法院机关党组织。为便于院党组领导、各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以院领导分管的部门党员为基础设立党支部,支部所在部门的党员按庭、科、室、队设立党小组。形成党组负总责、书记带头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严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州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众筹等新知识,中华传统文化等。继续开展述学、评学活动。扎实推进书记讲党课活动。(完成时限:2016全年)

3.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加强全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三纪四德、 守纪律讲规矩、 三严三实、 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力度,开设道德讲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教育,提升机关干警道德境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区共驻共建和“六城”同创。(完成时限:2016全年)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以及县委的“五个严禁”、“四个不准”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院领导或邀请党校等部门领导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全年不少于4次,召开党员大会全年不少于4次,支部委员会及党小组会全年不少于6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我县精准脱贫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一线作为党员教育的基地,切实做好新一轮“三万”、“精准扶贫”及“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等工作。第六轮“三万”活动,对本院结对帮扶的2个村分别投入500010000元资金,给予解决“1+X”主导产业建设。(完成时限:2016全年)

6.狠抓“三型”服务型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力度,完善中心服务功能,规范诉讼服务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规范诉讼指引,细化登记立案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畅通立案渠道。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坚持司法为民,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充分发挥新媒体时代,建立党员干部微博、微信平台,加强对党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院各支部及所属部门党小组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探索 “支部建在庭上”等“支部工作法”的特色党建,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开展以“严管与厚爱”为主题的支部组织生活会,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完成时限:2016全年)

8.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加强党员日常性教育,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重学党章、重温誓词、重申纪律,利用“七一”等节日组织开展党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党员意识、规矩意识。增强党员干部对事业的认同感、对组织的归属感、对同事的亲情感。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积极慎重发展。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完成时限:2016全年)

9.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采取走访慰问、谈心谈话、定期召开党员思想动态分析会等举措加强党内关怀,关爱困难党员、老党员,普通党员。(完成时限:2016全年)

以上承诺请全院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巴东县人民法院党组织书记:杨绍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