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巡回审判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07-09 点击数量:417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李小俊 周 韩)近日,在沿渡河镇关庙垭村向某家中,被告李某将2050元医药费交到了向某等人手中,一起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引发的邻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张某与李某相邻而居。今年5月,张某被李某饲养的狗咬伤,因未能协商一致,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相关损失。不久张某因病去世,其继承人向某等四人依法申请作为本案的原告参加诉讼。考虑到当前正是农忙时节,为了不影响双方当事人的农业生产,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原、被告家中,巡回审理本案。

    7月6日,承办法官贾泽升决定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遂顶着烈日驱车来到沿渡河镇关庙垭村。被告李某看到法官们满头大汗的来到家里处理纠纷,心里十分感动,便跟随办案法官来到原告向某家中与原告协商解决。因双方系邻里关系,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经承办法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后,被告当场表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而原告也作出了让步,表示只要求被告赔偿2050元医药费,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使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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