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朗空间,网聚文明”网评大赛 】一江清水入鄂来,司法护航绿满峡江
万里长江,自唐古拉山脉奔腾而下,在湖北版图上,“入鄂第一步”精准踏在巴东。巴东,作为“长江入鄂第一哨”,肩负守护“母亲河”生态安全的重任。当司法力量与这片水域相拥,一场守护长江生态的壮丽交响在荆楚大地奏响。
司法护航,是长江生态的坚实后盾。在湖北,长江自巴东开启入鄂之旅,司法力量在此筑牢生态保护防线。“长江十年禁渔”禁令如利剑,直指非法捕捞,让鱼类资源休养生息;“环境公益诉讼”遏制非法采矿,守护长江岸线的地质与生态平衡;“碳汇补偿机制”的判决书,为古树“标价”,让生态价值有了清晰刻度,激励着人们参与生态保护。
司法机关以专业和担当,确保案件公正审理。组建七人合议庭,审慎严谨;竖起法治“高压线”,果断有力。从《司法保护令》织就预防天网,到“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创新举措,司法行动不仅注重事后惩处,更强调事前预防和生态修复。每一项行动都掷地有声,彰显“破坏必严惩”的决心;每一项机制的运行,都是对常态化保护的探索,为长江生态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
司法不仅是冰冷审判,更蕴含着人文关怀。在巴东,司法机关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不能仅停留在惩罚层面,更要注重修复治理。非法捕捞、狩猎者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更要为生态创伤“买单”。司法的惩戒不再是“一判了之”,而是“靶向修复”的起点。
“谁破坏、谁修复”的理念在峡江两岸生根发芽。司法机关责令违法者进行生态修复,如种树、投放鱼苗等,让受损生态系统恢复生机。这种情理法的交融,让违法者深刻认识错误,主动参与修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长江生态重焕生机。
长江生态保护是系统工程,需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合作。湖北长江入鄂起始段涉及多个地区,巴东法院积极与长江沿岸其他法院共签保护协议,在“县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理念指引下,形成守护长江的司法合力。
同时,司法机关与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并肩作战,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健全的衔接机制让司法与行政同频共振。如在打击非法采砂行动中,司法机关与水利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强大打击合力,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这种跨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模式,打破地域和部门壁垒,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保护格局,让生态共同体根基稳固。
湖北作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省份,在长江大保护战略中使命重大。巴东作为长江入鄂第一站,责无旁贷。循着湖北“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蓝图,巴东法院探索出“审判 + 修复 + 治理”的生态司法新路径,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这份实践成果获《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等媒体推介,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守护经验。它展示了湖北司法机关的担当作为,为荆楚大地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益借鉴。从巴东到湖北全省,司法机关以实际行动诠释对长江生态保护的坚定承诺,书写湖北生态守护“答卷”。
司法守护的,不仅是长江生态安澜,更是人民群众的日常幸福。如今,湖北长江沿线“水清岸绿,江豚逐浪”的美景重现,“推窗见绿,出门亲水”成为生活常态,“热爱巴东、宣传巴东、发展巴东”成为全民自觉。这是司法与生态的双向奔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
每一次司法实践,都在巴东镌刻下法治印记。这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践行,对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回应,是司法服务支点建设的的生动注脚。大江奔涌开新境,巴东司法机关将带着这份坚守与探索,在守护长江生态的道路上稳步前行,让长江的生态画卷在岁月流转中愈发绚丽,让荆楚大地在绿色发展的征程中绽放新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