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拒执 | 巴东一被执行人被网上追逃到案后全部履行

发布时间:2025-09-30 点击数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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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从巴东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被告人龚某经法院决定逮捕并移送公安机关挂网追逃逮捕到案后,委托其亲属代为支付全部执行款,将案件执行完毕。

据悉,这是全省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巴东法院审结的首例“拒执罪”案件。

龚某是某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8月至11月,龚某雇用桂某、刘某、鲁某等人为其做不锈钢制品焊接工作,按照工作天数支付劳务报酬。

工作期间,龚某支付了部分工资。工作结束后,经结算,龚某尚应支付桂某等人劳动报酬合计50249元。

桂某等人多次催讨未果,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龚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龚某偿付桂某等人劳动报酬合计50249元。

判决生效后,龚某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桂某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发现,龚某长期行踪不定,经多方联系,但龚某拒不提供准确住址、拒不到庭配合执行、拒不申报财产状况,在法院执行人员明确告知法律后果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后,仍不履行义务。

桂某等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龚某拒执刑事责任。

巴东法院审查后认为,判决生效后,龚某名下银行卡有大额交易流水,但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法院据此对其决定逮捕,并移送公安机关挂网追逃。

此后,龚某被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抓获。到案后,龚某主动认错悔错,委托亲属代为支付所欠工资50249元。桂某等人收到执行款后对龚某表示谅解,并自愿撤回刑事自诉。

巴东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以打击拒执犯罪引领执行工作,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今年1月至9月,共审结拒执刑事自诉案件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