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也有最低工资保障

发布时间:2009-01-12 点击数量:588
    问:我是一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与一家保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我的月工资为320元。最近,我务工所在的城市颁布最低工资保障为420元,请问我是否可以按照最低工资保障提出增加工资?王  江  

   答:你有权向你所在的公司要求提高你的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根据以上规定,最低工资制度是一种法定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用人单位在国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颁布后,必须无条件执行。如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劳动保障部可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的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李  涛  何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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