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停车丢失酒店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09-01-09 点击数量:586
    问:我到一家门前有停车场的酒店就餐,按照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将轿车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吃完饭取车时,我发现车不见了,遂与管理人员一起报了警,但一直没有破案。后我找到酒店要求赔偿丢车损失,但酒店说,他们是方便顾客的免费存车场,不应赔偿。请问,我在酒店免费存车场丢车,酒店是否应当给予赔偿?刘  虎  

   答:酒店应当赔偿你的损失。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此,你到酒店消费并且将自己的财产即轿车交给酒店保管,酒店就对你的轿车有了法定的保管义务。其次,就合同关系而言,你到酒店就餐而将轿车停在酒店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保管,实质上是有偿保管。因为酒店之所以未收取你的保管费,是因为你是该酒店的顾客,你已与酒店形成了饮食服务合同关系。在该合同关系中,你的义务是按照约定支付就餐价款;酒店的义务是向你提供适于就餐和符合保障顾客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服务。况且酒店安排员工看管车辆的工资也是计入经营成本的。综上,无论就履行法律义务还是履行合同义务而言,酒店都应对你轿车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林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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