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当事人反悔怎么办?
答: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6)12号《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因此,根据该批复的规定,你舅舅可以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