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到法院邮寄的判决书也会超过上诉期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因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而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按下列方式处理:(一)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不便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邮寄送达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你虽然没有收到法院邮寄的判决书,但该邮寄送达地址是由你自己提供的,你搬家后因疏忽大意没有将新的送达地址告诉法院,导致超过了上诉期,根据上述规定,该后果只能由你自己承担。不过虽然你超过了上诉期,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原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请再审,法院会及时作出审查处理的。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程永杰 李自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