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主充电设施建设十分重要,物业企业有义务协助配合,我们将持续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近日,巴东县住建局针对巴东县人民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作出回复。
官渡口法庭在办理陈某诉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业主陈某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需要停车位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出具允许施工证明,但某物业公司拒绝出具上述证明,陈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某物业公司履行协助义务。
为预防和减少类似矛盾再次发生,法院遂向住建部门发出“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完善管理职责,在符合相关政策和办理条件的情况下,为新能源车主安装充电设施提供便利;开展此类纠纷诉前联调工作,推动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巴东县住建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并作出回复,促成民生实事迅速落地。
近年来,巴东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外溢效应和司法建议的“准裁判”功能,将司法建议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为高质量发展“把脉”、为改进公共政策“开方”,精准施策,制作下发了20余份司法建议,涉及行政登记、执法、民生等多个领域,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消未起之患,治末病之疾”的社会治理作用,助推县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