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以法之名,守护“她”权益

发布时间:2025-03-08 点击数量:278

 她,用无私的付出,守护家庭港湾;

    她,用纤细的双手,托起生活重担;

    她,用柔弱的肩膀,撑起一片天地;

    她,值得被尊重,被呵护,被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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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生活的舞台上,“她”努力绽放光芒,但有时,自身权益的“暗礁”却悄然浮现。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这个特殊的日子,巴东法院通过分享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为广大妇女朋友送上维权指南,撑起法治“保护伞”!


壹.

家暴并非“家事”,严重可追刑责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上的侵害行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本应承载着爱与温暖,然而因为家庭暴力的存在,在体力上处于弱势的妇女往往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家暴行为不仅对受害者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还会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产生长期负面影响、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矛盾,更是严重侵犯人身权益、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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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审理的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致伤刑事案件中,吴某与谢某系夫妻关系,家庭生活中谢某性情粗暴并时有家暴行为。受害人吴某仅因电话中与谢某发生口角,谢某便对吴某进行斥责、辱骂,甚至用拳头多次击打吴某头面部,将吴某头部、脸部、嘴部打伤。经鉴定,吴某构成轻伤一级。经审理,本院认定被告人谢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贰.

性侵犯罪“零容忍”,保护受害者权益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制猥亵等行为同样面临严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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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正义的审判绝不缺席!巴东法院始终保持对性侵案件的高压态势,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性侵案件,坚决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注重对受害女性隐私的保护,避免受害女性受到二次伤害。2024年以来,我院共审结性侵害案件18起,对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形成强有力震慑。

叁.

重婚并非“真”爱,合法才受保护

根据《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重婚行为不仅包括法律上的重婚,也包括事实上的重婚,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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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巴东法院依法办理重婚犯罪案件,以司法力量捍卫婚姻的神圣性。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部分被告人以“寻求真爱”为名,试图为犯罪行为开脱。然而,真正的爱情应当建立在尊重法律、忠诚负责的基础上,以伤害他人家庭、践踏法律为代价的“情感”,注定无法被法律和道德所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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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巴东法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深入乡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到人员密集的广场、文艺演出现场发放法律知识手册等形式,向广大妇女普及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妇女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本院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妇女权益保护的相关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妇女权益保护问题,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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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法院以沿渡河镇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暨法治文艺进乡村活动为契机进行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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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巴东法院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家庭暴力、性侵、重婚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和常态化法治宣传,切实保障了妇女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构建和谐家庭、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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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性侵、重婚的女性,一定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