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父借钱不还 侄儿怒上法庭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小俊 李 辉)3月22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巴东县官渡口法庭调解结案后自动履行。
2011年10月20日,彭某因购买位于巴东县官渡口镇神农路住房急需资金,向彭某某借款20000元。彭某向彭某某出具的借条由彭某的侄子刘某代书,彭某签名确认。借款期限届满后,彭某某向彭某催收,但彭某在偿还5000元后一直拖欠不还剩余款项。为维护自身合法债权,彭某某于2013年1月31日向官渡口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彭某偿还其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
官渡口法庭受案后,通过法庭调查及辩论,案件事实清楚,但考虑到原、被告系叔侄关系,本着化解矛盾,从根本上解决纠纷的目的,承办法官邓正灿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调解。通过办案法官的释法明理,被告彭某最终同意返还剩余欠款,并吩咐家人将钱交到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