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店子法庭异地执结一起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13-03-22 点击数量:404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小俊 谭清波)3月20日,被执行人袁某将25000元钱主动交到茶店子法庭的执行法官手中,一起长达数年的民间借贷案件就此划上了句号。

2010年10月12日,袁某向杨某借款25000元,约定还款期限12个月,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袁某并未支付杨某借款本息。经杨某多次催讨未果。2012年5月19日,杨某发现袁某将房屋变卖,多次电话联系袁某,后者拒绝与杨某协商处理借款事宜。杨某于2013年1月9日向巴东法院茶店子法庭提起诉讼。诉讼中袁某经法庭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庭依法缺席判决被告袁某偿还原告杨某本金及利息30000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依法向法庭申请执行。经袁某所在运输公司协助,执行法官远赴恩施寻找到袁某。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袁某通过变卖出售其所有的运输车辆,筹集到所欠款额偿还给了杨某。杨某的合法权利最终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