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初心揣牢把案子办好
——一名初任法官的独白
去年十二月接过任命书时,我在心里悄悄立下誓约——要做个守初心、护公正的法官,把法律的温度揣在心里,把职业操守刻在实处。如今入额已八月有余,从最初握笔拟提纲时的忐忑,到庭审中逐渐沉稳的执槌,才真正懂了“好法官”三个字里,藏着多少要一步步踩实的路。
入额后我在野三关法庭任审判员,至今新收案件230件,已结197件,余下33件正逐案梳理。本以为做了八年助理,转任法官该是“无缝衔接”,可第一次开庭时,手心还是攥出了汗——怕当事人眼神里的期待落了空,怕庭审节奏跟不上争议焦点,更怕漏过哪个细节,离事实真相远了一分。
后来便养了个习惯,开庭前必翻同类型案件的卷宗,把庭审提纲改得再细些,争议焦点用红笔标出来,关键法条抄在便签上贴进案卷,连当事人可能提到的细节都提前列好。实在拿不准的,就捧着案卷去找前辈法官和庭长请教,他们总说“别慌,先站在当事人的位置想想”,这话后来成了我办案时的“定心丸”。办案八个月,我慢慢摸到些门道,判案不只是搬法条,得先找准矛盾的“根”,再让法律的尺子落得公平,不偏不倚,才对得起当事人递过来的信任。
比起判决,调解是更磨人的“必修课”。判决考的是对法律的熟稔,调解却要揣着两副“心肠”,既得把案件的事实、法律关系捋清楚,心里有本“明白账”;又得蹲下来听当事人的话,懂他们藏在“诉求”背后的情绪。有好几次,为了一起邻里纠纷或是劳动争议,连着几天找当事人聊——讲法理时把条文拆成实在话,说情理时提提往日的情分,可有时费了不少劲,结果还是差了点意思。后来也想通了,法官不是“掌控者”,能做的是把利害说透、把天平摆稳,让当事人愿意坐下来好好谈。
这八个月也攒了不少“待补的课”,法律条文得常翻常新,尤其新型案件的行业背景,得多花时间琢磨;庭审时面对当事人的情绪波动,还得练出更巧的疏导办法;调解时要再细些,从“解纠纷”往“解心结”多走一步;裁判文书的说理也得更实在,让当事人看得懂、能信服。 入额这两百多天,每天都是对“法官”二字的再认识:执槌时要够稳、对当事人要够暖、对法律要够敬。路还长,慢慢走——带着这份敬畏,把初心揣得牢些,把每个案子办扎实,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