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茶店子法庭异地办案彰显为民情怀

发布时间:2012-05-14 点击数量:460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清波 向媛)“真心感谢两位法官,你们的耐心调解让我10年的不幸婚姻终于得以解脱了,谢谢你们不惜牺牲自己的宝贵假期不辞辛劳地为我的事情奔波。”512日上午10时,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后的谭某激动地握着茶店子法庭庭长罗桂香的手不停地表达着内心的感谢。

谭某与许某于2002年经人介绍相识,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9月结婚,并于200363月生育一男孩。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许某经常对谭某恶语相向,结婚仅三个月,许某便借故外出打工,长年不归家。在分居期间,许某极少关心过家庭情况,没有尽到作为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谭某一人照顾孩子,维系家庭,难忍受这种没有感情,名存实亡的婚姻。今年428日,许某诉至法庭,请求与谭某离婚。

受案后,庭长罗桂香和主审本案的副庭长向媛多次电话联系在宜昌打工的许某,许某一再推脱,不到庭应诉。法官们决定赶赴宜昌办理本案。

许某的打字复印店成了简单而又庄严的审判庭。主审法官向媛针对双方当事人长期分居的实际情况,积极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切中双方的现实诉求,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许某同意离婚,儿子跟随许某生活,由谭某支付抚养费。庭审结束后,谭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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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