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茶店子法庭:庭前调解成首选办案方式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谭元贵 谭清波)近日,巴东县茶店子法庭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原告撤回了起诉。
5月4日,管某与田某一起来到茶店子法庭,管某诉求田某偿还因装修房屋、做生意向其借用的现金借款一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时间十四个月。借款到期后,田某拒不偿还。
主审法官根据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和对双方当事人经济情况的细心询问调查,了解到管某与田某素来关系和睦,田某因经营不善,经济收入每况愈下,现时还款确有困难,遂从情理、法理等多方面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管某自愿撤诉,田某也主动偿还了借款一万元。
据了解,茶店子法庭在审理类似案件时,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促使当事人自愿履行,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比例达到90%左右,双方当对主审法官耐心的工作态度都称赞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