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渡河法庭联排联调强化诉源治理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案件详情 谭某入职某公司从保洁工作,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谭某在工作期间不慎受伤,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查后作出了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裁决。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谭清波了解到谭某申请仲裁的目的是先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继而向该公司主张工伤赔偿。而该公司提出诉讼请求,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因为谭某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本案虽然法律关系简单、诉求明了,仅是确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便可案结,但考虑到一判了之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决定一个案件解决多个矛盾,一次性解决牵连问题,化解后续纠纷于萌芽状态,避免不必要的诉讼,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尽早实现。于是办案法官联合沿渡河政府综治办、信访办等部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从法理、情理各个角度进行劝解,讲明了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某公司当场撤回起诉并履行了赔偿义务,谭某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