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三关法庭:夏夜执结房屋租赁纠纷案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小俊 张 哲)6月18日,巴东县野三关法庭速调快执,化解一起两家公司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两公司以解除合同、返还房屋的处理方式终止了双方合作关系。
2012年4月底,中国联通巴东分公司与恩施国宇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野三关集镇的盟特尔联通合作营业厅门面租赁给国宇公司使用。租期自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但是合同到期后,国宇公司员工沈某因与国宇公司就2013年经营目标责任协议书发生纠纷,拒绝搬出该房屋,致使房屋无法返还。中国联通巴东分公司在多次交涉无果后,于2013年6月18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国宇公司返还房屋。
法庭受案后,考虑到双方系商业合作伙伴,遂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国宇公司在得知被诉后,积极配合承办法官,与中国联通巴东分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约定当天交接房屋。野三关法庭组织全庭干警,利用晚上休息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对屋内财产进行清点,至当天晚上十点全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