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商扬言分文不给 抗拒执行被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3-07-04 点击数量:435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张哲)近日,巴东法院野三关法庭在执行陈某与贺某等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时,因被执行人陈某有履行能力但屡次拒绝执行,且态度极其恶劣。为树立法律威严,执行法官依法对其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

20096月,做木材生意的陈某雇请陈某某为其转运木材。726日,陈某某在转运木材时不慎跌倒受伤。因陈某某伤情严重,其妻贺某遂租车将其送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医院救治。陈某某入院时被诊断为胸椎骨折,后被鉴定为二级伤残。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赔付各项经济损失10万余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贺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给被执行人陈某做工作劝其及时履行,但被执行人陈某拒绝履行的态度始终没有改变。限期履行期限届满时,陈某仍然扬言一分钱都不会给,执行人员当场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