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主动到法庭交纳执行款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罗杨军)“怕你们搞我这个院长的强制执行,我今天主动把钱交给你们……”12月17日一大早,身为巴东县人民法院陪审员的水布垭镇社会福利院院长徐文忠来到水布垭法庭,将执行款3000元交给了执行法官并打趣地说道,“……我是陪审员,也是院长,我就要带头搞执行”。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徐文忠在水布垭集镇修建私房时因资金周转在巴东县农行借了30000元贷款,后陆续偿还了大部分贷款。因农行内部业务范围调整,巴东县农行撤销了水布垭的营业机构后也未再找徐文忠收款。2009年10月,巴东县农行诉至法院要求徐文忠偿还借款。经法庭主持调解,徐文忠与农行达成协议,由徐文忠在三年内将所欠本息全部付讫。今年12月30日是最后一笔3000元的最后偿还期限。12月17日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徐文忠从政府领导岗位上退休后又返聘为水布垭镇社会福利院院长。自担任人民陪审员起,徐院长每年参与法庭审理各类案件60余件次,参与各种执行活动50余起。